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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會公告 陳紫靖 - 本站消息 | 2024-02-29 | 點閱數: 503

 

正新國小 112 學年度 26 週年校慶親子運動會實施辦法
  • 依據:校務發展實施計畫
  • 目的:
      • 培養兒童活潑快樂,涵泳樂觀進取精神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      • 鍛鍊兒童強健體魄、促進兒童身心健康。
      • 提升兒童體適能,培養運動風氣。
      • 培養合作精神,促進團體榮譽感。
      • 增進親師、生情誼,營造社會和樂氣氛。
  • 運動會時間113年 3 月 16 日(星期六)。(預演 3/14 星期四上午
  • 活動地點:正新國小操場
  • 競賽活動項目及時間:個人田賽和徑賽各限報 1 項,團體賽不限)

1.60m比賽( 1~6 年級男、女)   2.100m比賽( 3~6 年級男、女)

3.立定跳遠( 1~3 年級男、女)  4.急行跳遠( 4~6 年級男、女)

         5.400m接力( 3~6 年級男、女)  6.大隊接力( 1~6 年級)

7.拔河( 1~6 年級男、女)      8.班級賽跑 (幼兒園~6 年級)

9.親子趣味競賽 (幼兒園~6 年級)

       10.親師趣味競賽(低中高、家長會、教師)

*3/11【星期一】8:00-9:30 舉行拔河預賽:幼兒園班級賽跑

*3/12【星期二】8:00-9:30 舉行徑賽預賽(60M100M):低年級班級賽跑
*3/13【星期三】8:00-9:30 中、高年級班級賽跑:跳遠比賽(立定、急行)

3/14【星期四】上午 8:00 運動會預演、(60M 、 100M):決賽

*3/15【星期五】為賽前準備日

六、競賽辦法

  1. 60m比賽: 1~6 年級每班男、女各報名 2 人。
  2. 100m比賽: 3~6 年級每班男、女各報名 2 人。
  3. 400m接力: 3~6 年級男、女生各報名 6 人,實際比賽 4 人,獎勵以實際參與比賽者。( 3~4 年級半圈、 5~6 年級一圈)
  4. 班級賽跑:幼兒園~6 年級跑60 公尺;一個班級一個跑道( 1 班第 1 跑道、 2 班第 2 跑道,依序類推),各班級學生依身高,由矮至高男前女後排成一直行,男對男、女對女比賽,男女最後一組視情況調整人數。
  5. 大隊接力: 1~2 年級跑直線每人跑60m, 3~4 年級每人跑半圈, 5~6 年級每人跑 1 圈,每班參加人數為 18 人以上(女前男後,人數各年級自行協調)。
  6. 跳遠比賽: 1~3 年級立定跳遠, 4~6 年級急行跳遠,分男、女每班各報名 2 人。
  7. 拔河決賽: 1~2 年級每班 16 人(男、女各 8 )、 3~4 年級分男女混合 8 人制(男 8 、女 8 、混合男 4 女 4 )、 5~6 年級分男生、女生 8 人制拔河於校慶週晨光時間舉行預賽。
  8. 親子趣味競賽:幼兒園及 1~6 年級每班學生及家長由各學年協調人數組隊參加 ,每學年一項。
  9. 親師趣味競賽。低、中、高家長各一隊、家委會、老師,共 5 隊,每隊 20 人

七、配合活動:

  1. 宋江陣(序幕表演)
  2. 正新國小幼兒園舞蹈表演
  3. 正新國小舞蹈社表演
  4. 學生活動表演(一至三年級健康操;四至六年級健康操)。
  5. 宣導活動(配合班級造型進場及特殊教育專區):正確用藥、視力保健、健康促進學校(菸害、嚼檳榔、口腔衛生、健康體位、急救安全)、、友善校園、人權教育等。
  6. 教學成果展。
  7. 特教體驗和成果展。
  8. 樂齡學習中心愛心義賣活動(中庭廣場)。
  9. 在校服務 10 年 20 年教職員工頒獎(今年無)

八、獎勵:

  1. 設團體總錦標(統計項目60m100m400m接力、跳遠、拔河、大隊接力、三項月主題運動競賽之總積分)前兩名頒發錦旗;獎勵全班(運動飲料大、小)。【四年級取一名】
  2. 個人單項取前 3 名(400M接力取前 2 名),獎狀及點券 30 元、 20 元、 10 元。 4~6 名獎狀。
  3. 班級賽跑每組取 2 名,(發 10 元點券)
  4. 團體總錦標採積分制,個人賽依名次依序為 7 、 5 、 4 、 3 、 2 、 1 分,(大隊接力、拔河積分、三項月主題競賽依名次 1~4 名為 15 、 10 、 5 、 5 分)
  5. 趣味競賽獎勵前 2 名(幼兒園通通有獎)
  6. 家長會、家長、老師趣味競賽(通通有獎)
  7. 報名參加親子趣味競賽之家長,即贈送毛巾。(依各學年班級回報)

九、經費贊助經費、學生活動費及商請家長會協助

十、本辦法呈校長核示後公佈實施,修正時亦同

十一、備註:

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1.禁止學生私下跑到各出口處買東西,家長陪同除外,但應向老師或協助家長報告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.請確實要求做好垃圾分類,資源回收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3.校慶補假日為 3/18(一)。